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开展以来,卫东区法院党组对该项活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该项活动扎扎实实地进行。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开展该项活动的重大意义。3月2日,卫东区法院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院务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了省法院张立勇院长、谢德安副院长的讲话精神,传达了市中院《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领会了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的深刻意义,使广大干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农民工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而自觉主动地审理好、执行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二是认真排查,建立台帐。春节前夕,该院即组织各部门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没有发现该类案件。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由办公室牵头,组织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东高皇法庭、执行局等各业务部门,再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了认真排查,并制订了表格,建立了台帐,要求凡发现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一律详细登记,摸清底数。
三是成立组织,制订方案,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扎实开展。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卫东区法院迅速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志国担任组长,副院长李自平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均为成员;制订了卫东区法院《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办理中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从快执结,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加强信息宣传和督促检查,保证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创新,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长久、有效保护。为了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护,该院进一步完善了方便农民工诉讼的各项规章制度,从立案环节抓起,采取六项措施方便农民工诉讼;同时要求各业务庭在办理此类案件中,要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联系,全力化解矛盾,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快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