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1日,申请执行人盛某将印有“清廉执法不负民,正气聚海治老赖”的锦旗送到卫东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聚海手中,感谢刘聚海副局长为其执行回6000余元合同欠款。
2009年5月,陈某从盛某处购买价值8031元的纯碱,在支付2000元货款后,对剩余6031元货款给盛某出具了欠条。后陈某一直不还款,盛某无奈之下将陈某起诉至卫东区法院,卫东区法院于2015年4月24日作出判决,判令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盛某欠款6031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逾期仍不还款,盛某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陈某一直不露面,卫东区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多次到其租住的房屋查找其下落,一直找寻不到。在向周围邻居询问其日常情况后得知,陈某因做生意不经常在租赁房屋内居住,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陈某有钱做生意却拒不归还欠款,属于恶意逃避法院执行的拒执行为,2017年春节前夕,卫东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聚海下达“春节大执行”指令,坚决严厉打击此类拘执行为。他再次组织干警对陈某租住房屋进行全天候蹲守,经过几天的连续奋战,终于查找到陈某下落,刘聚海副局长向陈某严肃告知了拒绝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陈某迫于法律的威严,表示愿意积极还款,在法官的主持下,陈某与盛某达成和解协议,并一次性将欠款履行完毕。
盛某拿到了执行款,回想起刘聚海副局长因其几千元的欠款,多次不分早晚奔波忙碌,握着刘局的双手紧紧不愿分开,一再表达着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