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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再出鞘,卫东区法院对扰乱办公秩序者罚款拘留

  发布时间:2017-05-15 16:11:46


5月9日,卫东区法院对一名在法院多次辱骂法官、严重扰乱办公秩序的当事人邓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

邓某系许昌市襄城县人,其子邓某某与暴某、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因姓名权纠纷起诉到卫东区法院,案件受理后,卫东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于20174月依法作出判决。邓某接收判决书后,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上诉,却以对判决不满为由多次到法院辱骂案件承办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并在法院大吵大闹,严重扰乱法院办公秩序。

5月9日,邓某再次来到卫东区法院,在法院审判法庭及办公区域肆意辱骂,严重影响法院正常办公秩序。承办法官向其明确告知了其行为触犯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严厉训戒下,邓某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并写下认错保证书,承诺决不再犯。

考虑到邓某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卫东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决定对邓某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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