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不能装修入住,自己的房屋却被他人无权占有,家住卫东区的闫某为“房子”这事烦透了心。2017年5月15日,无权占房者高某某被卫东区法院强制搬出,治好了闫某这块心病。
2015年12月,闫某与冯某夫妇签订买卖合同,购得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某小区一套房屋,并支付了相应的价款。2016年2月,高某某却强行搬进该房屋,并称该套房屋的原房主欠他钱款,不给钱就拒绝搬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某的占有为无权占有,侵犯了合法占有人闫某的占有权。2016年7月21日,卫东区法院判令高某某搬出该房屋,将该房产返还给闫某。
高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仍不搬出该房屋,闫某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高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将高某某传唤至法院要求其马上履行义务,并告知其相应的严重后果,但高某某每次均答应搬出,却并无实际行动。2017年5月15日,卫东区法院组织多名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对高某某实施强制搬出,并当场将房屋交付给闫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