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出尔反尔“老赖”被拘留15日

  发布时间:2017-05-23 17:36:50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到了约定时间却仍拒不履行,出尔反尔的“老赖”为此付出了代价。5月17日,卫东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朱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5日。

2013年11月10日,朱某某、高某向王某某借款20万元,后高某偿还5万元,双方重新书写一份借条,高某某、吕某某为担保人。2016年2月5日,卫东区法院判令被执行人朱某某等四人偿还王某某借款及利息。朱某某等人逾期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王某某遂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争取让其主动履行义务,可是被执行人不但拒不履行义务,而且多次阻碍法院执行。卫东区法院曾两次对高某某司法拘留,对恶意阻碍法院搜查的被执行人高某某的妻子王东某司法拘留,但被执行人“赖账”态度坚决,执行效果甚微。

后经执行干警多次努力,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约定到期后,朱某某仍找各种借口拒不履行义务。为严惩此类拒执行为,5月17日,卫东区法院决定对朱某某司法拘留15日。

法官说法:一些失信被执行人,自认为欠钱不还东躲西藏只是民事纠纷范畴,构不成犯罪,即便被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实际上,这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且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公诉、自诉“双轨”制。因此,对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性质恶劣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雷颖浩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