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高某某了,你赶快带人过来吧。”2017年5月25日中午一点多,申请人曹某某发现被执行人高某某的踪迹后马上给卫东法院执行干警打电话。不到三分钟时间卫东法院执行干警就赶到现场将被执行人高某某带回法院。
被执行人高某某向申请人曹某某借款后,被执行人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后被执行人仍不偿还,申请人将被执行人诉至卫东区法院,经卫东区法院调解,双方于2016年11月11日达成协议。被执行人高某某逾期仍不履义务,申请人曹某某遂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卫东区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2017年5月25日中午一点多,卫东法院执行干警正准备吃完午饭继续加班时,接到了申请人的举报,被执行人就在卫东区法院附近,电话就是警情,为避免红绿灯绕行,尽快赶到现场,卫东区法院执行干警放下还没吃完的午饭骑电动车出发,不到三分钟时间即赶到现场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执行干警对高某某释法说理,希望其能主动还款,高某某在账户中有数万元存款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义务,卫东区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并于当天送平顶山市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