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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雷霆】欠钱不还入“失信” 购票不成忙还款 ——卫东区法院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结一案

发布时间:2017-06-05 10:13:08


“我急着坐高铁出去,但现在我在失信名单里买不了高铁票,我马上把钱还了,能把我从失信名单里去掉吗?”,6月2日,卫东区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打来的电话。

被执行人王某某向申请执行人郭某某借款2万元后逾期未偿还,郭某某将王某某诉至卫东区法院,双方接受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王某某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郭某某2万元,调解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执行人王某某自愿负担。然而王某某逾期未履行义务,郭某某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初期被执行人王某某还表示愿意还款,但推脱需要时间筹款,慢慢地被执行人王某某便了无音讯,对法院强制执行不与理会,最终卫东区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月2日,被执行人王某某因需乘坐高铁到外地,购票时被告知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高铁票,王某某这才意识到欠钱不还的后果,于是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咨询,得到肯定的回复后,王某某一次性缴纳了2万元欠款和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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