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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耍老赖”故意摔倒 法警队“显神通”识破伎俩

  发布时间:2017-06-09 17:38:06


6月9号上午,卫东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突然“摔倒”并卧地不起,法警队干警紧急行动、沉着应对,识破了被告人诈伤的伎俩。

原来,2016年2月17日17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在平顶山市优越路与繁荣街交叉口路北其经营的灯笼摊处,因琐事与其弟刘某三发生口角引起厮打,刘某某伙同其儿子刘某甲(在逃)将刘某三打伤。经法医鉴定刘某三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刘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开庭当天上午11点55分,庭审结束后,卫东区法院4名法警搀扶押解被告人刘某某走出审判庭,行至一楼大厅,距离大门三四步距离时,被告人耍赖,故意摔倒在地。法警队干警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与刑庭联系沟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120赶到后,医生对被告人进行了测量血压等一系列简要的检查处理,法警队干警将被告人抬上救护车,与刑庭干警一起随车将其送往解放军一五二医院。

到达医院后,医生要求被告人做检查时,被告人却说“休息一下就好了”,这使法院干警和医生都产生了疑惑。最终,在法警队干警向其严厉告知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之后,被告人说出了实情,“我主要是想见见我的二儿子”,并多次向法院干警道歉。  

当天中午1点左右,法警队干警顾不上吃午饭,把被告人安全押上囚车,并于2点05分送进了看守所。一出“闹剧”落下了帷幕。 

 



责任编辑:雷颖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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