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卫东区法院对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专门制作了“大头贴”到被执行人住所地附近张贴,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梁某某到被执行人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两个月后,公司通知梁某某不用去上班了,但经申请人梁某某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仍不支付工资。经卫东区劳动人事仲裁委仲裁,裁决被执行人应支付工资3600元,手机话费100元,公交车费91元。被执行人在裁决书生效后仍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梁某某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卫东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
6月6日上午,卫东区法院执行干警制作了被执行人的失信“大头贴”找到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其释法说理后,向其讲明如不履行义务将在周围张贴失信“大头贴”,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怕失信“大头贴”张贴后影响其公司业务,立即安排财务履行了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