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19名被告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卫东区法院立案执行后曾找到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对其罚款,并扣押了另一名被执行人的奥迪车一辆。近日,卫东区法院根据线索又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某,并对其罚款拘留。
平顶山市某材料公司向某银行贷款400万元用于经营,陈某某和其他4家公司、13名个人为这笔贷款提供担保,银行发放贷款后不久借款人即开始拖欠利息,银行催要无果后向卫东区法院提起诉讼,卫东区法院经依法审理,判令平顶山市某材料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金392万余元及利息,18名担保人对借款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19名被告集体不见踪影,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银行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卫东区法院立案执行后,19名被执行人均躲避执行。近日接到举报线索后,卫东区法院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某,针对陈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和躲避执行等行为,卫东区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