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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入失信 贷款不成忙还款 ——卫东区法院一失信被执行人贷款受阻来还钱

发布时间:2017-06-27 11:09:46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愈加完善,信用记录对一个人的生活影响也越来越大,充分证明信用是人生最大的财富,当你用不到时往往不珍惜,一旦需要才会发现信用的宝贵之处,卫东区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李某某就充分体会到了这一点。

水某驾驶李某某的车辆于20138月在平顶山建设路东段与平顶山某汽车出租公司的车辆相撞,致使出租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水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因事故赔偿产生纠纷,诉至卫东区法院。卫东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李某某和水某支付平顶山某汽车出租公司各项赔偿共计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和水某均未履行义务,原告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卫东区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要求二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二人均未主动履行。卫东区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有工资收入,就依法扣留、提取其工资收入,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日,李某某急需用钱,办理贷款时被告知因其被卫东区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办理贷款,这可急坏了李某某。于是,李某某急忙筹集了数万元钱到卫东区法院一次性履行了剩余赔偿款。

责任编辑: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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