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派出6名执行干警和台州市椒江区法院的干警一起,在平顶山市建设路和劳动路交叉口附近成功将一辆涉及信用卡纠纷的宝马车扣押。
被执行人徐某某因购车需要向某银行台州市分行借款,双方签订《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合同》,被执行人徐某某以其所有的宝马车为借款提供抵押。被执行人蒋某某向银行出具了《共同还款人承诺书》。徐某某透支刷卡购车后未按月按期还款,连续多次逾期。此案诉至台州市椒江区法院,椒江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徐某某、蒋某某返还银行透支本金18万元余元及利息,银行对徐某某抵押的车辆变现款有优先受偿权。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银行向椒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椒江区法院在此案执行过程中发现涉案车辆经常在平顶山市卫东区活动,遂到卫东区法院请求协助执行。
卫东法院热情接待了椒江区法院的干警,双方共同对案件执行进行了交流,拟定了执行方案,根据案件情况和扣押车辆的工作经验,卫东区法院派出6名执行干警和椒江区法院干警一起,根据线索成功扣押了涉案车辆。椒江区法院干警分别之际,热切的表达了对卫东区法院的感谢,称赞卫东区法院干警热情、认真、负责,期望今后能够进行更多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