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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快速执行到位260万元结一案 ——先保全后执行效率高

发布时间:2017-06-27 11:11:50


一次性扣划236.88万元,剩余20余万元迅速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履行完毕,近日卫东区法院充分利用保全措施快速执行到位260万元执结一执行案件。

河南某食品公司201412月向平顶山市某小额贷款公借款500万元,借款到期后河南某食品公司仅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于是平顶山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将河南某食品公司诉至卫东区法院。在正式提起诉讼前,平顶山市某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卫东区法院根据保全申请对河南某食品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在此案审理过程中,经卫东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以一辆奥迪车抵偿40万元,被告再支付原告250多万元。此后,被告河南某食品公司超过协议约定日期仍未履行,原告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卫东区法院于66日立案执行后,迅速采取措施一次性扣划了诉前保全的236.88万元,剩余款项经卫东区法院执行干警调解后,被执行人河南某食品公司一次性支付了剩余本息18万余元,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4.7万余元。由于合理运用了财产保全措施,此案仅用半个月就执行到位案款260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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