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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当家住八年 强制搬出止纷争 ——卫东区法院加大力度快速执结一涉军案件

  发布时间:2017-07-20 09:07:35





2008年因病住进解放军第一五二医院,姬某、刘某两人已经住了八年有余,期间与院方产生过矛盾、也打过官司,法院也作出了生效判决,但姬某二人却一直没有离开医院,彻底把病房当成“家”来住了。

7月19日上午,卫东区法院的5辆警车整齐驶入解放军第一五二医院,数十名干警在执行局局长刘龙、副局长苗逢雨的带领下来到姬某住处,在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将二人的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强制搬出,向解放军第一五二医院交付了房屋。至此,这起长达八年的涉军医疗纠纷,从立案到执结仅用6天时间,在卫东区法院的强力执行下得以化解。

患者拒绝出院  院方要求腾房

2008年,刘某因病住进解放军第一五二医院进行手术,谁料术后却产生并发症,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协商无果后起诉至卫东区法院。经卫东区法院、平顶山市中院两级法院审理后,判令解放军第一五二医院赔偿刘某、姬某赔偿金数万元。判决生效后,院方全额履行了义务,但刘某、姬某仍强占院方的房屋不愿搬出。

无奈之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放军第一五二医院向法院提起诉讼,卫东区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姬某二人腾空并搬出医院房屋。后姬某二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平顶山市中院经依法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院方万般无奈 申请法院执行

判决生效之后,解放军第一五二医院与姬某二人多次协商,并表示经过治疗,刘某身体状况已达出院条件,且医院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但姬某二人以无处可去为借口拒不搬出。

7月13日,平顶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带领两级法院涉军维权合议庭人员到解放军第一五二医院拥军慰问,在与院方座谈时得知了这一长期“病号”的事。院方陈述了困扰八年之久的难题,并表示针对姬某二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搬出病房的问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强力出击 强制搬出病房

7月14日,解放军第一五二医院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考虑到该案历经时间长、当事人矛盾尖锐、现场稳控难度大,执行难度很高,卫东区法院召开专题执行预备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带头研究案件前期准备工作,制定部署执行方案,并要求执行局加大执行措施,争取十日内办理完毕。

7月15日,卫东区法院再次召开执行局务会,制定具体执行强制措施预案,并尽可能具体详尽,将所有可能的漏洞统统考虑进去,对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设计应对措施,下定决心将这个案件一次处理完毕,不留后遗症。

随后,执行干警向姬某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向其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除罚款、拘留外,还可能被刑事处罚,并从情、理、法角度向其分析成本利弊,敦促二人主动履行腾房义务。

7月19日上午,当执行人员将锅碗瓢盆、床铺被褥等物品从屋内搬出,并当着姬某二人的面清点后搬上了搬场车,姬某二人知道这回法院是动真格了,只得放弃了挣扎乖乖配合执行。 

“法官,我们的东西收拾完了,房子现在交还给一五二医院。”随着姬某二人在强制迁出执行笔录上签字,医患矛盾得到平稳化解,这起长达八年的涉军医疗纠纷也终于划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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