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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对一缠访闹访者实施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7-08-04 18:18:38



8月3日,卫东区法院对多次到法院哄闹滞留、缠访闹访的楚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罚款20000元。

据悉,楚某系楚某某之母,是楚某某与某煤矿公司工伤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楚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该案经平顶山市仲裁委仲裁,裁定除一次性支付楚某某相关费用外,其他部分费用按月支付,又经卫东区法院和平顶山市中院审理,最终认定原仲裁裁决有效,按照仲裁裁决执行。

楚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卫东区法院已经按照仲裁裁决多次执行完毕,但楚某在案件执行中执意要求某煤矿公司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楚某便以此为由到法院滞留、吵闹,并多次到区法院、市中院无理缠访闹访,经审判人员耐心接待、劝解疏导无效。8月3日,楚某再次不听从工作人员的劝阻到法院缠访闹访,严重扰乱法院诉讼秩序和正常办公办案秩序。

考虑到楚某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为保障国家审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卫东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楚某司法拘留15日,罚款20000元。

 


责任编辑:雷颖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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