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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五项措施加强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0-04-09 09:15:16


卫东区法院高度重视调研工作,通过采取五项措施,明确调研任务,强化每位干警撰写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的责任,并以弘扬法制精神、倡树法院形象为调研工作的出发点,全力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知识型法官,使该项工作结出了丰硕成果。2010年以来,该院干警已撰写各类调研文章50余篇。近日,该院法官撰写的两篇案例分析又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著的《人民法院案例选》(第68辑)同期采用。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调研工作是服务于审判工作的全局性工作,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一岗双责”,把调研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调研工作与审判实际相结合,继续对调研工作实行季通报制度;严格奖惩制度,凡被上级采用的调研文章均给予物质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或质量较差的部门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在全院形成“大调研”格局。

三是充分发挥调研工作网络作用。调研工作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各部门调研联络员在审判工作中善于捕捉焦点难点问题,及时提供有关调研的第一手资料,并深入分析,认真撰写调研文章及案例分析,切实保证质量,增强调研工作的实用性。

四是坚持领导带头搞调研。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以身作则,认真开展专题性调研,在实践中学习和增长才干,在调查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把调研工作作为分管工作的重要部分。要求每年每位班子成员至少撰写二篇高标准、高质量的理论调研文章或案例分析。

五是建立调研工作督办机制。把调研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定期安排,定期检查,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调研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全院干警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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