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薛某某被卫东区法院司法拘留,原来薛某某借他人钱不还,双方经卫东区法院调节后薛某某仍不履行义务,卫东区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
2014年到2017年薛某某以投资某生意为由向张某某多次借款,2017年经其他在场见证,双清算后薛某某陆续向张某某借款248万元,薛某某向张某某出具了一份借条。如今薛某某投资的生意已正常运行,但薛某某既未向张某某偿还借款,也未支付利息,张某某将薛某某诉至卫东区法院后,经卫东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薛某某2018年1月开始陆续偿还借款,如薛某某违约则张某某可以就全部借款申请执行。
结果,薛某某超过约定期限后仍未还款,张某某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卫东区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查找薛某某的下落,但是能电话联系上薛某某,薛某某始终不露面。经过多次不懈努力,执行干警终于找到了薛某某,面对执行干警,薛某某仍不履行义务,卫东区法院决定对薛某某司法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