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社会公众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卫东区法院较往年有所进步,但与先进单位相比差距很大。为进一步提升区法院执法满意度,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根据区委政法委有关要求和上级法院的指示,结合区法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区法院系统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以及“让当事人见到法官,听当事人把话说完,说当事人听得懂的话,给当事人一个认真负责的答复”要求为抓手,始终抓住司法办案首要任务,进一步推进办案办公规范、高效化,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始终抓住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优化便民诉讼举措,集中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问题,加强外部宣传与沟通联络等举措,为群众提供公正、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区法院的执法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
1.持续深入开展“让当事人见得着法官、听当事人把话说完、说当事人听得懂的话、给当事人一个认真负责的答复”活动
(1)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充实人员,各部门必须在导诉台登记本部门联络员和联络电话,切实发挥导诉功能。对于来诉来访群众要求见案件承办法官的,相关部门人员必须在10分钟内与当事人见面,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约见的,由部门副职或正职与当事人见面。
(2)在接待来诉来访群众过程中,做到文明礼貌,举止得体,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讲话,并认真制作《接待笔录》。
(3)在与群众沟通过程中,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大众化语言,减少专业化术语,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4)认真对待当事人的诉求,当事人提出问题的,接待人员必须给当事人一个明确负责任的答复。
2.强化诉讼便民服务
(1)进一步健全诉讼服务中心便民设施,完善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和书写、复印、电话等设备,提供诉讼须知、风险提示等指导资料。
(2)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及时提供案件诉讼、执行信息,便于当事人查询。
(3)继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深入村庄、社区、田间地头审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4)持续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各班子成员分包1到2个乡镇并联系1到2个村,每名法官根据情况负责联系1个或几个行政村,做到辖区村(社区)全覆盖;联系村(社区)的法官每月至少抽出2天时间,走访群众,征求意见,提供法律咨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积极开展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对特困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3.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
(1)加强审务督察,每年集中督查不少于四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追责。
(2)加大司法巡查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参与,重点对纪律作风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就地反馈、就地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就地验收整改结果。
(3)利用数据监控系统对全院院容院貌、工作纪律、庭审礼仪、警车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控,并对监控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部门:立案庭 监察室
(二)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1)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打击“两抢一盗”和打击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活动,从严惩治犯罪分子,震慑潜在犯罪人员,提升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
(3)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犯罪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减少社会对抗。
2.加大案件调解力度
(1)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最大程度地防止激化矛盾,促进社会关系和谐。
(2)加大行政纠纷案件的协调力度,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平台作用,做好审判延伸工作,对引起行政纠纷的实质性问题进行协调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官”“民”和谐。
(3)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形成调解合力。
3.注重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1)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开辟案件审执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2)继续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和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为学生讲授法制课、赠送普法书籍、进行座谈交流等形式,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6月底前由刑庭牵头,至少开展六次。
(3)积极做好未成年犯的跟踪帮教工作,全面落实未成年犯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严格落实《卫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中院制定的《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堵塞治安管理漏洞。
(2)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强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依法办事意识;包村法官开展六访活动(做到六类重点家庭必访,即有矛盾家庭、涉法涉诉人员家庭、刑释解教人员家庭、近两年受过不法侵害的家庭、对法院工作有意见的家庭、要求法院解决问题而未解决到位的家庭),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责任部门:刑庭 民一庭 民二庭 高新法庭 高皇法庭 行政庭
(三)着力提升案件质效
1.加强审判管理
(1)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加强审判工作统一管理调度,坚持并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经验交流等制度,每季度举行一次分析讲评会,及时准确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2)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加强调研工作,完善案件办理的详细程序性规定,确保程序公正。
(3)研究制定案件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
(4)对超审限和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专项整治,对发回改判案件进行逐案评查。
2.强化案件执行
(1)有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对不按规定申报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在警示后仍不履行裁判义务的,全部在媒体和公众场合曝光。涉及企业的不仅要曝光法定代表人姓名,还要曝光企业名称,增强震慑力。
(2)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强化执行案件关键节点的管理,对案件执行各环节进行即时监控、全程监控,规范执行行为,并对案件执行过程实行全程留痕,
(3)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司法拍卖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降低拍卖成本,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充分实现。
(4)持续开展执行大会战活动,对积压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化解一批久执不决案件,年底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审管办
(四)全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
1.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
(1)严格落实市中院制定的《涉诉信访案件分类管理依法化解暂行办法》《领导接访、督办工作暂行办法》《导诉导访接待群众工作制度》等制度,切实保证信访渠道通畅。
(2)坚持做好固定接访、电话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确保群众的诉求有人听、有人管。
2.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1)持续改进领导接处访方式,坚持“接访一把抓、回头细分家、首接督到家”原则,防止推诿扯皮。
(2)严格按照“受理、调处、督办、报告、回访”的工作流程,切实规范材料转交、答复反馈、登记备案等办理程序,做到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有关人员限期办结,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查办,严禁信访事项空转。
(3)持续规范信访秩序,对非法缠访、闹访的当事人进行严厉打击,树立“保护合法信访、解决合理信访、教育无理信访、惩处违法信访”的导向,为正常信访群众营造良好环境。
3.全力化解信访案件
(1)继续打好信访攻坚战。以蚂蚁啃骨头的精神,把信访案件“硬骨头”一个一个啃掉。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中院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2)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档案,做到一案一档,详细记载个案信访接待、案件质效、责任追究、说服教育、司法救助、打击处理等情况,做到情况清楚、动机知晓、动向掌握。
(3)坚决摒弃形式主义,提倡“钉钉子”精神,用“笨办法”一件一件地梳理、甄别,切实做到分类归纳、新旧区别、难易分开、原因找准、一案一策,真正把信访案件解决好、消化掉。
(4)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对于信访老案、难案、群体案,逐案确定包案领导和包案责任人,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案件化解。
责任部门:信访室
(五)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1.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1)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依托法院政务网站,建设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把规定审判公开信息内容全部在平台公开。
(2)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违法犯罪、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及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外,切实做到能上尽上。
(3)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重大执行案件听证、实施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并允许当事人依法申请查询,执行案件重点执行过程做到同步录音录像。
2.不断扩大司法民主
(1)积极推进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观摩庭审,执行局参与听证,并邀请优秀学生、教师代表及家长来院上法制课,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6月底前至少组织两次。
(2)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工作,在完成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的基础上,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效果。
(3)建立健全司法决策征求群众意见制度、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制度和工作整改情况向群众反馈制度,根据群众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院领导每周到联系街道走访至少一次。
责任部门:政治处 执行局
(六)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1.强化教育培训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
(2)加强业务培训,通过法官大讲堂等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强化纪律管理
(1)加强机关考勤管理,持续进行集中签到、签退和定期通报,严格请销假审批备案制度。
(2)严格执行纪律作风监督承诺制度,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坚持领导带班值周巡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汇总,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督查。
3.强化廉政建设
(1)加强警示教育。各部门年内对所属干警进行反腐倡廉集中教育不少于4次,要求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心存敬畏之心,守纪律重规矩,严守做人底线。
(2)从严监督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不断强化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协管监督的政治责任。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把“两个责任”进行细化,对责任落实情况要进行严格督促。
(4)持续推行廉政提醒谈话“四杯茶”制度,设立“清风茶社”,对拟提拔和新进人员通过一杯白水进行教育,对群众投诉举报但经查无问题的干警通过一杯绿茶进行提醒,对轻微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干警通过一杯红茶进行诫勉谈话,对问题较为严重干警的通过一杯苦茶进行警告并追责。
(5)严查违法违纪行为,持续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责任部门:政治处 监察室
(七)强化宣传与对外联络沟通
1.全方位进行外部宣传
(1)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在平顶山日报、晚报,平顶山电视台,以及各县级媒体集中宣传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司法为民举措等,引导社会舆论,传播正能量,不断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2)利用法院政务网站、微博、微视、微信、手机报等自有媒体五位一体全方位宣传法院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3)在街道、社区、乡村等张贴宣传标语,推出宣传展版宣传法院工作,在基层群众中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东高皇法庭每周至少一次在贸易广场宣传,民事审判部门每周在万达广场至少宣传一次,并从不同角度拍摄5张照片报送政治处,政治处负责收集、对外宣传。
2.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
(1)做好与代表委员的结对联络工作。落实好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结对联络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方案》,制定相应方案,根据代表委员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结对联络员。
(2)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坚持每季度向代表委员书面通报一次法院整体工作情况,每周向代表委员发送一期法院工作手机报,建立代表委员联络专用QQ群,加强沟通交流,让代表委员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
(3)做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工作。重点选择职务、金融、涉黑犯罪案件,减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案件和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以及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等,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或组成观审团评议案件。
(4)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建立专门台帐,明确承办部门、承办人员,制定出周密的办理方案,确保代表委员所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得到解决,每一条意见和建议都得到落实。
(5)做好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办理工作,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要逐级面见代表进行解释说明,最大限度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
(6)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开展视察、座谈、走访活动。每年要集中组织一次代表委员座谈会,并开展一次集中走访活动,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络
(1)持续开展法院院长和法官走访律师、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活动,院领导走访律师协会,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走访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和法律工作者,加强沟通,征求意见建议。
(2)积极组织召开法官律师工作沟通协调座谈会,针对法官和律师在工作对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与研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法官律师工作沟通协调座谈会。
责任部门;办公室 政治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取得实效,区法院成立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李俊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中层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通过加强领导,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齐抓共管。区法院要迅速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把提升执法满意度的的要求传达到全体干警,教育干警切实转变观念,引起高度警醒,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问题意识、群众标准意识,增强整体荣誉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工作效果。
(三)强化督促检查。中院将成立专门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基层院开展不间断的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不认真落实中院制定的提升执法满意度相关措施,以及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一律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严肃追责。区法院也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本单位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四)强化考核奖惩。将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今年执法满意度在全省排后30位的法院,中院将对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工作进度慢、效果差或发生影响执法满意度案(事)件,将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年终各项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