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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新址、新风貌

  发布时间:2018-04-27 18:09:28






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设立于1977年7月,现有干警86人,其中7人有研究生学历,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3.02%。

2018年4月16日,卫东区法院新审判综合楼已正式启用,新址位于平顶山市高新区玉兰街西段路北,市区可乘坐30路、11路公交车到市交通局检测中心站,或乘坐39路至市交通局驾校站下车,步行至玉兰街西段。

近年来卫东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法满意度,为全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卫东区人民法院各部门工作主要职能:

立案庭:起诉是诉讼程序的起点,立案庭作为窗口单位,是群众迈向法院大门的第一步,是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连心线”,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主要负责:立案登记,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等诉讼服务及审判工作。

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医疗纠纷、小额诉讼等案件。
民事审判第二庭: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纠纷等案件。
东高皇法庭: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
高新技术开发区法庭: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土地林权纠纷等案件。
行政审判庭: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办公室:负责文秘、综合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图书、院志、外事、会议和接待等工作。
政治处:内设人事科、宣传教育科、群团科。主要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网络管理及舆论舆情应对等工作。
审判监督庭:依法审理本院原生效的民事、行政、刑事再审案件及本院案件评查工作。

执行局:执行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等本院生效裁判文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分析、审判质效评估、绩效考核、司法统计、审判管理综合调研等工作。
司法技术鉴定室:承担审判工作中所涉及的司法技术对外委托鉴定工作。
司法行政科: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和审务督察等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向审判执行工作提供警务保障;本院机关内部安保、处置突发应急事件。
信访室:受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督办和回复;负责信访材料的收集、保管和整理及信访案件的协调和转办。

卫东区法院审判综合楼的建设完成,凝聚着区委区政府、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承载着全院干警的艰辛努力,体现着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关怀和厚爱。如何在一流的工作环境中创出一流业绩?如何让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得益彰发挥出最大效能?卫东区法院党组适时提出:“新环境、新形象、新举措、新业绩”奋斗目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秉公执法,心系人民”,以提升公众执法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

责任编辑:杨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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