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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被拘留 主动履行执结案

  发布时间:2018-04-28 15:59:19



  4月28上午一位被执行人家属急匆匆的来到卫东区法院执行局,把案款200000现金返还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

  这件事还要从2014年说起,家住卫东区东高皇街道某村的贾某以投资洗煤厂为由向郝某借款35万元,约定20141231日归还,但到期后,因投资款未收回,所以未能如期还款。卫东区法院于2016122日受理了此案件。经过法院调解决定:自201612月份起,被告每月25日前给付原告郝某2万元,至清偿完毕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同贾某联系,都被贾某以在外地出差为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前往贾某家中也多次扑空。

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423日,卫东区法院做出对被执行人贾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拘留期间法官明确告知贾某,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是很严重的违法问题。慑于法律的威严,贾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再表示尽快还清欠款。于428日上午,被执行人的父亲带着全部案款200000人民币来到卫东区法院执行局,偿还欠款,案件执结。

责任编辑:杨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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