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一早,申请执行人许某家属早早来到卫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刘聚海手中,以此表达对卫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感谢。
2017年9月3日,陈某驾驶机动车与骑电动车的许某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许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许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后经法院判决,陈某应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向许某支付约6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拒不履行义务,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刘聚海接到此案后,立刻查询了陈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并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告知其申请人许某每天都忍受病痛折磨,几近瘫痪在医院等待执行款到位治疗,并明确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但被执行人陈某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百般搪塞、推诿。考虑到申请人许某还瘫痪在医院每天都需要支付治疗费用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在取得院领导批准后,在被执行人陈某的住处蹲守并将其控制带到法院,果断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刘法官,我丈夫是第一次和法院打交道,真的是不懂法,真没想到法院为了几万块钱动真格的,我们现在就尽量凑钱把钱给了!”在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陈某家属在其被强制拘留第二天即主动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并没有能力立即偿还全部款项。本着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刘聚海立即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被执行人家属将大部分案款拿到法院并就余下执行款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某也得以依法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至此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执行攻坚以来,持续加大强制措施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严厉惩戒,2018年已拘留罚款失信被执行人二百余人,通过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有效促使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