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拘留路上幡然悔悟 快速执结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18-08-14 11:06:17



“谢谢卫东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们尽心尽力地帮助我这么快拿到了欠款!”810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将一面印有“执行神速、一心为民”的锦旗赠送给卫东区法院执行局李艳飞法官,并对卫东区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8月4日星期六中午11时,卫东区法院在前往拘留所送拘途中,被执行人侯某终于想通,要求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履行还款义务,并将80900元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完毕。

2017年10月,侯某向王某借款80000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向侯某催要,侯某一直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故王某将侯某诉至法院,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侯某每月偿还王某20000元至全部借款偿还完为止。判决生效后,侯某仍拒绝还款,并且四处躲避王某,无奈之下,王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李艳飞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侯某,要求其尽快到法院来履行还款义务,但是侯某不是在外地就是拒不接听电话,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寻找,也是无功而返。于此同时,执行干警对侯某的财产状况也进行调查,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之间陷入困境,但是执行干警并未气馁,想到侯某经常承包工程到处跑,可能会经常乘坐高铁,于是执行干警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其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同时对王某的失信行为在其社区进行公开曝光,对其财产线索及行踪进行征集。

8月4日星期六上午,李艳飞法官接到线报,得知被执行人侯某正在某工地附近,于是执行干警果断采取行动,成功将侯某带回法院。在经过数小时的劝说后,告知其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但是侯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在合议后决定对被执行人侯某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在执行干警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之后,侯某仍是无动于衷。于是,由法警配合带王某到医院进行司法体检,前往拘留所送拘。在体检中,被执行人侯某情绪出现波动,开始犹豫、害怕,不停的询问执行干警如果履行完毕是不是就可以不被拘留,在得到执行干警答复履行完毕可以避免被拘留之后,被执行人侯某再也坐不住,要求履行还款义务,马上和家人联系,一次性将80900元执行款履行完毕,该案得以执结。

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执行攻坚以来,持续加大强制措施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严厉惩戒,2018年已拘留罚款失信被执行人二百余人,通过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促进案件顺利执结,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此,卫东法院执行局郑重劝诫和告诫各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采取任何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成本和信用、人身自由代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处处守信,人生开阔!

责任编辑:杨菲菲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