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心人,天不负”,黎明的曙光尚未来临,卫东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便早早驱车前往申楼村某仓库处,在被执行人必经之路旁蹲守,等待数月未现身的梅某。
2018年1月23 日,梅某向张某借款10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经张某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卫东区法院,要求梅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及利息1500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卫东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梅某应于2018年8月之前分三次偿还115000元。然而,梅某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雷颖浩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尽快到法院来履行还款义务,梅某却依然东躲西藏、赖性不改,有意规避执行,隐藏踪迹,多次无视法官的规劝及法院的传唤,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此后,梅某更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执行干警及张某多次去梅某家找人,每次都是无功而返。于此同时,执行干警对梅某的财产状况也进行调查,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之间陷入困境。但是执行干警并未气馁,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其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同时对王某的失信行为在其社区进行公开曝光,对其财产线索及行踪进行征集。
11月24日星期六上午,雷颖浩法官接到线报,得知被执行人梅某最近经常凌晨到申楼村某仓库给其父送早饭,这下子可让执行法官找到了希望。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开着自己的私家车,穿着便衣,在夜色尚未褪去寒风刺骨的凌晨里连续蹲守三天,终于将刚来到仓库附近的梅某抓个正着,成功将其带回法院。
在经过数小时的劝说及告知其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后,梅某表示其承包的一些小工程账款暂未结清,需要等到年底,而且家中有病人需要照顾,确实难以一次性还款。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组织二人协商分期还款事宜,经过一天的沟通,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梅某分三次于年底前履行完毕,并将他妻子名下的房产作为担保,该案终得以执结,执行法官雷颖浩的心里又了结了一桩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