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切实为全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月11日上午,卫东区法院召开院务会,学习贯彻《意见》要求,更好地为辖区内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按照《意见》要求,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具体包括七个方面:一是,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二是,审慎处理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三是,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四是,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五是,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六是,依法处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申诉案件。七是,依法纠正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错案。
会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强调:我院要严格依照《意见》要求,增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办案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职能作用,切实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