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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1-04 17:18:47





    1月3日,平顶山卫东区法院组织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座谈会。区卫东区检察院、环保局、农林局、土地局、环卫局、法制办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住建环保局、土地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海生,行政庭长窦平安等出席会议。

    韩海生出席会议时表示,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救济环境权益、制约公共权力、终结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积极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强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平顶山市实现碧水蓝天作出积极努力。

    会上,对于日益严峻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韩海生强调: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机制建设,形成保护工作强大合力。近年来,卫东区法院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多次研究,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汇报,及时与政府沟通,并成立了卫东区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打下基础。二、发挥审判职能,认真审理、及时执行涉环境资源案件。强化刑事打击、依法支持行政执法活动。认真办理涉环保审判民事案件,合力惩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全年共办结涉环保案件150余件,涉案标的额300余万元,其中审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到省法院高度肯定。四、创新保护措施,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影响。

    随后,与会人员表示,要加强沟通联络,加大工作合力,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执法手段和执法措施,加强对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共同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下一步,区法院要在发挥审判职能、审理好环境资源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更加切实有效地打击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努力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责任编辑:白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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