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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476件判处3092人

发布时间:2019-03-20 09:46:03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成为热点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全国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2018年共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489件2.9万人。

    那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来,我省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哪些战绩?今年将如何开展工作呢?

    今年年初,省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表示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实各项会议精神,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交流先进典型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8年工作亮点

    成绩

    审结476件3092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下,我省法院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截至2019年1月23日,全省三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犯罪案件476件3092人。洛阳狄某及其关联“保护伞”案、漯河李某案、安阳王某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被顺利审结,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做法

    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三级法院党组均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从捍卫党的执政根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省三级法院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和方法,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一是建立专业化审判机制和院庭领导担任审判长制度。省法院由刑三庭专门负责全省法院上报的涉黑恶犯罪案件二审、复核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重大涉黑恶案件督办指导制度。对于上级机关挂牌督办或关注的案件,省法院建立了督办案件台账,确定一名法官为具体指导责任人,必要时成立指导专班。

    三是坚持重大涉黑恶案件提前了解案情制度。办案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依照相关规定提前介入了解案情,针对案件事实证据提出针对性的补查、补正建议,避免案件反复退补,提升办案效率。

    四是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对于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案,运用“大庭前会议、小庭审”的审理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充分展示及交换证据,引导控辩双方充分沟通,筛选确定争议焦点,确保庭审质量和效果。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全省各级法院在当地党委领导和党委政法委的统一指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去年5月份,省法院会同检察、公安、司法部门出台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报会商机制》;去年9月份,省法院牵头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

    据了解,一年来,全省三级法院共对191起案件与同级公安、检察机关进行了沟通会商,确保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为加强线索排查及移送工作,省法院与省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了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线索协调联动机制,省法院两次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加强对办理案件背后线索的深挖彻查,发现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2018年全年全省法院共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449条。

    此外,全省三级法院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整改。去年八九月份,省里和中央先后对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督导检查,针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省法院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全省法院积极进行整改并已基本完成。

    全省法院广泛发动群众,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营造强大声势。一年来,省法院先后三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周活动,组织全省法院对87案707人进行集中公开开庭、宣判,并对外公布典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例15起。同时,我省各中、基层法院还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庭审直播、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活动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全省法院还加强对法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一线法官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2019年工作这样干

    目标

    把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认真学习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法院、省扫黑办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会议各项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做法

    狠抓执法办案确保精准打击

    省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在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法律、相关司法解释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的规定,严格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使所办案件均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和“保护伞”要坚决快审重判,对于涉黑恶势力的边缘成员要切实体现“宽以济严”的精神,确保罚当其罪;要抓好重大黑恶案件的审判工作;要提高审判效率,决不允许出现案件无故超审限现象;要准确把握好司法界限,既坚持依法严惩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又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环境,保护好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

    加强协调配合实现标本兼治

    省法院还要求全省三级法院进一步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线索摸排和移送工作,加大参与社会综治共建力度,一旦发现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提升治理水平,实现标本兼治。

    此外,省法院要求全省三级法院要突出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其中,要探索推动涉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的力度;建立庭审视频交流制度;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法院扫黑办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不断强化正面舆论引导,以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责任编辑:白珂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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