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0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执行局快速高效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案款,实现当事人双方满意,案结事了人和。
姚某某与庞某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卫东区法院于2018年12月12日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庞某某二人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姚某某欠款12000余元。调解书送达并生效后,庞某某二人未履行相应义务,姚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于3月20日上午接收案卷,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将案件执行到位,他第一时间通知被执行人来到法院。庞某某二人起初仍以无履行能力为由百般抵赖,并找各种理由进行辩解,只字不提还款的事。承办人耐心解释,并严厉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经过三个小时的释法明理,迫于法院执行的强大震慑,庞某某认识到其欠款的错误,当即表示愿意还款,并让亲戚送来执行款,主动履行了义务。
“谢谢法官,感谢法院强大的执行力度,让我今天就拿到了钱,太感谢了!”姚某某拿到执行款时已经接近中午一点,他一再向法官表示着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