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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院长审理一起扶养费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3-20 14:57:07



    3月20日上午,卫东区法院高新法庭审理调解一起扶养纠纷,卫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担任审判长,高新法庭庭长徐奕、法官吴林林组成合议庭,共同参与审理此案。

    2016年,原告杜某某和被告张某相爱结婚,本想就这样幸福过日子,但天不遂人愿,婚后不到一年,原告杜某某被确诊为四肢无力、肌萎缩侧索硬化(俗称渐冻症)。被告在支付7000元医疗费后便对原告不管不问,现原告病情不断加重,长期卧床,被告拒绝给原告支付医疗费、生活费。沉重的压力只得压在原告母亲一人瘦弱的肩膀上,仅仅依靠母亲微薄的退休工资过活,现已入不敷出,无法抚养原告。无奈之下,原告杜某某母亲将被告张某起诉至卫东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履行抚养义务,向原告支付生活费、前期医疗费、后续治疗及治疗所需器械费用等。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认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被告应当依法履行扶养义务。经过法官讲法释法,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黄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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