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交通肇事罪纠纷一案,在经过沟通、协商无效等措施后,终于在拘留的前一刻达成了和解。
原告许某某等五人与被告王某国、王某豪、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交通肇事罪纠纷一案,卫东法院于2020年4月17日立案恢复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卫东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国等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件,但王某国等人并没有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王某国来院协商表态,说自己没钱,没办法履行,卫东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几日后王某豪也表示自己实在没有钱,还希望对方减少赔偿款数额,申请人并不接受调解。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们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但被执行人态度消极,拒不配合。由于怠于履行,卫东法院依法决定对王某豪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在被执行人进入拘留所的前一刻,被执行人一改往日平淡的语气,变得慌张起来。一再跟申请人协商,表态能先拿出一部分钱,看能不能最后再协商一下。2020年5月10日王某豪、王某国终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尽快把钱打到对方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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