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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军、涉农民工维权案件

  发布时间:2020-07-06 15:46:08


近日,卫东区法院高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涉军、涉农民工维权案件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201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分区进行公寓房超面积整治工程施工,军分区与被告王某签订合同,由王某承包该工程。王某承包该工程后联系第三人张某,商谈关于军分区公寓房超面积整治拆除事宜,张某又联系到本案原告郭某以及案外人杨某等人共同实施房屋拆除活动,并商定好劳务价款以及付款事宜。本案原告郭某在实施拆除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致使左眼受伤后就医诊疗。后原告郭某将军分区以及王某作为被告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333225.94元。

卫东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6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进行上诉后,转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将该案件发回重审。

该案件发回重审后,卫东区法院高新法庭承办法官对该案件十分重视。为将双方的矛盾妥善化解,维护好军民之间的团结友好,分管副院长及承办法官多次走访、积极协调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起初,因案件疑难复杂且经历多次诉讼程序,各方当事人分歧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但通过分管副院长及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对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明,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从情、理、法的角度不断给双方做矛盾化解工作,各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平息,同意通过调解解决此案。

最终经过多次走访协调、开庭、调解,各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被告王某自愿补偿原告郭某因受伤所支付的各种费用13万元,当庭给付11万元,下余2万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毕。二、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分区自愿补偿原告郭某2万元,该款于2020年7月8日前支付完毕。三、双方承认别无其他纠纷。至此,案件得到圆满的处理。

近年来,卫东区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以及涉军案件的处理工作。本案的成功调解有效地发挥了地方司法部门对军队的服务保障功能,也体现了地方司法部门司法为民的宗旨,真正做到了矛盾调解服务大众,促进军民一家亲。

责任编辑:黄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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