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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鲁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涉黑案件
作者:鲁山法院
发布时间:2020-08-07 10:22:49
8月6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在平顶山市卫东区逐渐形成了以冯某华(已判决)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菜市场、总机厂一带使用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逞强斗狠,聚众造势,有组织的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该区域内对非法赌博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被告人陈某某多次为他人“摆平事端”,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长期参与了该组织的部分违法犯罪活动,为该组织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系以冯某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参加者。该组织引起平顶山市卫东区及周边群众极大恐慌,对群众造成心理强制,对当地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社
会影响极为恶劣。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组织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庄严肃穆、紧张有序。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黄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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