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2月15日上午11时,卫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某伟、柴某盗窃、马某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该案被告人赵某伟、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于2020年7月4日、7月17日、7月26日凌晨盗窃白酒、消毒柜、电焊机等物品,共价值15086元,数额较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被告人赵某伟、柴某的刑事责任,且被告人赵某伟、柴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马某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被告人马某强的刑事责任。
庭审前,李俊峰认真审阅案件卷宗材料,深入研究案情,为开庭做好了充分准备。庭审中,李俊峰合理掌控审理节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个庭审环节有序推进,整个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环环紧扣、严谨有序,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保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卫东区法院严格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开庭审案已成为卫东区法院院长的日常工作之一。截至目前,李俊峰院长带头办案,开庭审理案件15件,展现出良好的带动效果,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办案积极性,审执质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