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查封车辆转手卖 三天两夜终拖回

发布时间:2021-03-17 16:54:35



日前,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几经周折,历时三天两夜,在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们的大力帮助下,最终成功将被转卖的车辆扣押并拖回。

原告张某峰与被告王某涛、郑某在民间借贷一案中,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涛、郑某共同偿还原告张某峰借款本金610310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卫东法院于2020年3月19日对郑某所有的丰田牌机动车一辆予以查封。可随后发现郑某在2018年11月6日,私下用该查封车辆做抵押,向谢某某借款110万元。随后谢某某又通过第三方把车卖出。

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车辆现在山西省平陆县,执行法官胡卫军当机立断,带着执行干警连夜驱车前往平陆县。到达以后,胡法官首先与平陆县法院取得联系,平陆县法院积极派出警车警力协助执行。胡法官找到现车主,说明了来意,但遭到现车主拒绝,车主同村村民也坚决不让执行干警们拖走查封车辆。胡法官耐心的向村民释法明理,但确毫无作用,直到深夜问题还是没解决。饥肠辘辘的执行干警们决定第二天继续协商,这才去吃了当天的第一顿饭。

第二天,卫东法院和平陆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一行早早的来到村子,继续跟村民们做思想工作。从早晨七点到晚上十一点,终于把所有问题解决完毕。第三天,平陆县法院帮忙联系了拖车,直到晚上八时许,胡法官和执行干警们终于顺利地把扣押车辆带回卫东法院。

执行无小事,执行法官在整个过程中并未对执行的标的车辆直接采取拖拉措施,而是针对当事人的疑惑耐心细致地分析裁判理由,讲解法律规定,最终说服群众。卫东区法院执行局也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做好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黄自奇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