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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庭进工地 民工不忧“薪”

发布时间:2021-03-27 20:43:32




2021年326日下午,卫东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来到某建筑工地,现场开庭听证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申请执行案件。

2019年8月,来自宝丰、郏县的9名农民工进入该建筑工地,从事建筑维修等工作。工地项目结束后,工地项目负责人拖欠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8058元。2020611日,农民工向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2020427日,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平卫人社监察理决字[2020]16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负责该项目的建筑公司于七日内向农民工支付拖欠的工资。因该公司未如期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卫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民生,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定。卫东区法院收到该案后,对该案高度重视,于326日到工地现场对该案进行听证。听证会上,各方当事人分别发表了意见。听证会结束,该公司立即把拖欠的工资发放给了农民工,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下一步,卫东区法院将继续加强涉农维权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审判服务职能,为全区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多措并举,做深做细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责任编辑:黄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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