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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1-05-17 09:12:27



卫东区法院认真学习平顶山市中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会议精神,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志国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活动办公室,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协调、督查全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开展。 卫东区法院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专项活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活动的要求上来,落实到行动中去。二是要严格执法,加大力度,形成开展专项活动严打、高压工作态势。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要下定决心、硬起手腕,依法采取公开曝光、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宣传,营造专项活动开展良好氛围。活动中要选择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抓住机遇,统筹安排,通过活动的开展,努力开创全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要把这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作为一个加强执行工作管理,提升执行工作水平的良好机遇,将此项活动与正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做到两促进、两不误。通过活动的开展,全面树立卫东法院执行工作新形象,开创全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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