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卫东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创立中间库执行案件管理工作模式,并以此为中心开展执行工作。该模式推行以来,卫东区法院执行质效及执行信息化、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1月至8月,该院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81.2%,居全省第一,这是自2021年7月以来连续两个月位居全省第一。
9月1日,王辉院长对卫东法院中间库模式做出重要批示:“请慧宝同志调研,研究在中院和全市基层法院推广卫东这种简单实用的管理办法”。中间库模式,即安排专门场所和人员对执行案件卷宗进行集中管理,专人负责将纸质卷宗扫描为电子卷宗,办案过程中产生的纸质材料当天交至“中间库”进行扫描,并登记相关节点,监督办案过程。
一是执行卷宗集中管理。所有纸质材料由专职扫描员扫描为电子卷宗,纸质卷宗统一存入中间库,实现办案全程材料集中管理及电子化办公。二是执行实施案件关键节点实时统计。利用中间库统一管理纸质卷宗的优势,在接收办案材料时对关键节点实时登记,并制作节点统计表。三是利用中间库督导执行案件办理。基于对关键节点的统计,通过超期节点通报等方式,督促承办人完成规定动作,及时报结案件。在集中管理的情况下,执行规范化程度也在逐步提升。
该院通过实行中间库模式成效斐然:一是执行质效显著提升。基于中间库模式对关键节点的统计,有针对性的督促承办人结案,大幅度提高执行结案率;二是办案效率显著加强。中间库管理模式,对每个案件主要节点办理时效进行严格控制,有效压缩全局案件办理平均用时;三是执行信息化、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一方面,案件材料的实时电子化及案件节点的实时录入,倒逼承办人应用电子卷宗生成法律文书,进行电子签章,进一步推动电子送达工作。另一方面,执行案件电子卷宗实时生成,确保节点短信推送的及时性和真实有效性,有利于提升执行公开水平。
以案件节点统计为依托,卫东区法院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实现了执行局所有执行实施案件办理进度的实时掌握,从整体上解决拖延执行、消极执行和选择性执行的问题。通过专人对实时节点材料的审核和统一规范,该院执行案件的办理质量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