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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贴近群众提前介入、超前释法多方联动彻底化解一群众纠纷

  发布时间:2011-08-29 17:04:36


卫东区法院的法官们带着深厚感情去做群众工作,以超前的信访意识,提前介入对一起村民纠纷进行释法教育,并与东高皇乡政府、叶庄村的部分人员共同召集争议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使这起村民纠纷未进法院大门就得到了彻底化解。 该村民纠纷是因一起村民承包一土坑引发的。1993年,东高皇乡叶庄村村民陈涛承包本村一废弃土坑,修整后建了鱼塘,植了果树,建了林场。经过承包户家庭的共同努力,原来的废弃地如今绿树葱葱,果实累累。部分村民看在眼里,产生了不平衡心理,于是其中12户村民以没有经过他们同意、承包合同程序不合法为由联名上访,要求解除承包合同。 2011年6月28日,卫东区法院副院长韩海生、东高皇法庭庭长赵烈贞,东高皇乡政府主管该村的乡长、法制办主任,叶庄村村委会主任、组长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了这次调解工作。在东高皇乡政府礼堂,首先由该事件的双方陈述了争议事实,各方代表都认真听取意见。起初,12户代表只强调程序问题,称村里及组里发包时没有经过12户村民的同意,认为承包程序不合法;承包户拿出了当年的承包合同,并详细陈述了18年来全家人为该荒地拉土填坑、种树绿化付出的艰辛,有理有据,令与会者深有感触。12户代表们听着听着,都不好意思低下了头。乡政府领导及其他代表听后,均对承包户为荒地付出的心血表示肯定和钦佩,同时告知双方:该争议荒地系铁路部门已经征用过的土地,12户村民尚不能确定是否有权利主张。 卫东区法院参会代表韩海生副院长、东高皇法庭庭长赵烈贞详细解释了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民事案件的有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12户上访代表,在其权利没有经土地部门确认前,法院不能受理此类案件。因为依据目前争议双方的陈述,该土地系国有土地,至于后来土地的演变如何,需土地部门确认,即原告如果起诉,必须有诉权,否则法院无法受理。随后,他们二人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并分别做工作,首先告诫承包村民陈涛,要高调做事,低调做人,废弃土坑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有了收获,但个人致富以后不要忘记适时帮帮左邻右舍,为村里做些贡献,且不可趾高气扬;劝导12户村民不能怀有仇富心理,不能看到别人富了心理就不平衡,要常怀一颗宽容的心,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付出劳动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都是同村人,相煎何太急!一番话说得双方心服口服。 通过多方面的释法与调解,12户村民试图通过法院及信访路径争取不属于自己的权利的路径已不通。面对这一结果,12户村民代表不仅没有感到不满,反而表示回去后将认真做好其他群众的工作,不再信访,有问题到相应部门反映、处理。至此,这起因废弃土地承包问题引发的村民纠纷得到成功化解。同时,卫东区法院这种亲民、爱民、护民的作风、新颖温情的以释法教育为主的普法方式、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用群众接受的方式解答和处理问题得到了参加调解的所有与会人员肯定,均认为要比单纯的说教效果好得多,更加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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