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结案情况
4月份共受理诉讼案件934件(含旧存448件),结案488件,结案率52.25%,其中:受理民事案件851件(含旧存418件),结案438件,结案率51.47%。
1-4月共受理诉讼案件2242件(含旧存214件),同比上升31.73%,结案1796件,同比上升52.59%,结案率80.11%,同比上升10.96%。其中:受理民事案件2047件(含旧存199件),结案1634件,结案率79.82%。
二、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质效、专项审判与审判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测算,我院4月审判质效指标具体情况如下:民事案件调解率21.8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75%,平均审理天数38.9天,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90.72%,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8.54%。
1-4月审判质效指标具体情况如下:民事案件调解率24.2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88%,平均审理天数27.15天,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90.88%,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