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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09:32:10


卫东区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区法院2018年以来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情况

2018以来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方面为营商环境的优化和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卫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提升政治站位,高标准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理念先行,增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部署,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召开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区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相关安排部署,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找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着力点,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2.征求意见,切实改进服务质量。今年1-11月,区法院主要领导多次到平棉纺织集团、平煤神马建工集团、卫东农商行及多家房地产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共走访企业103家次,详细了解企业目前的运营情况、发展规划、遇到的问题及困难等,并重点围绕企业经营中所需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认真解答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惑,征集到意见建议50余条,进一步推进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

3.强化部署,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成立推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涉及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先后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牵头院领导定期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建工作微信群,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确定专班负责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4.注重普法,启动“法官进社区”活动。522日在北环路街道寺沟社区举行“法官进社区”启动仪式,并以此活动为契机,要求法官采取定期与随时需要相结合,到社区(村庄)服务,主动承担化解矛盾、释法答疑、法治宣传、司法建议、回访帮教、民意沟通等职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截止目前,法官已下社区巡回开庭21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现场调解离婚、民间借贷等纠纷47起。

(二)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公正高效处理商事纠纷

1.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商事纠纷审理质效。法院先后制定了《案件审限管理规定》和《2019年度审判质效考核细则》,以质效考核为抓手强化对全院审判工作的管理。2018年至202011月,共受理买卖、承揽、金融借款、委托、融资租赁等各类商事案件2765件,占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18.2%,审结2672件。2019年和20201-11月,卫东法院商事案件一审审理天数分别为46.7天、44.7天,上诉期平均用时分别为34.3天、36天,执行平均用时分别为89.9天、65.9天。以上均处于全市前列。

2.树立审慎执行理念,着力做好涉企业执行工作。法院通过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下功夫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8年至202011月,新收涉营商环境执行案件1249件,执结1200件,结案率为96.1%,有力维护了胜诉权益,助推企业发展。对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避免“涸泽而渔”,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不利影响。对资金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认真做好执行和解工作。

(三)降低司法成本,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调整律师收费标准,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2019年,平顶山市律师协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平顶山市律师行业服务民营企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将律师代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收费标准下调10%-20%

2.优化诉讼费减免缓退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区法院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有关诉讼费和保全费收取、退还和负担的标准,并规定不向当事人收取鉴定费、拍卖费,其具体费用由当事人和相关机构进行协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定价。立案庭与财务部门密切联动,尽量将当事人退费时间缩短至30个工作日左右。

3.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法院规范司法拍卖流程,制定了定价、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变卖的流程规范,并自2016年起所有拍卖均采用网络司法拍卖,未再进行线下传统拍卖。

4.优化商事案件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流程和收费标准。区法院转发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河南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办理评估、鉴定、审计等中介事项的通知》,并印发了《集中办理委托鉴定工作若干规定》,规范了鉴定机构选取、鉴定工作流程、监督管理等环节,提高鉴定评估效率,破解诉讼效率堵点。

(四)提升司法程序质量,让市场主体有更好的法治体验

1.配强审判力量,推进商事案件审判团队专门化、人员专职化和工作专业化。一是强化民商事专业化审判。法院决定由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医疗案件、金融案件、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由高新法庭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破产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案件、买卖合同案件、委托合同案件,由高皇法庭负责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承揽合同案件,由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归口专项审理,不断提升民商事案件专业审判水平。二是加强金融审判,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完善金融审判专业化机制,公正高效办理金融案件和融资租赁案件,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对超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利息不予保护,有效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加强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案件审判,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严格审查合同效力、实地勘查施工现场、依法取舍鉴定结论,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建立审理预警机制,对涉及问题楼盘、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涉众房屋买卖、涉众政策性逾期交房及逾期办证、涉众安置拆迁等类型案件,提起预警,上下联动,依法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四是加强劳动争议纠纷化解,降低企业劳资纠纷成本。加强与劳动仲裁部门的日常性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把握劳动争议纠纷的发展态势,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可能引发群诉群访的纠纷,适时提前介入,配合仲裁部门工作,引导劳动者把纠纷化解在劳动仲裁阶段,减轻企业诉累。五是加强土地争议解决,助力土地要素优化供给。对与营商环境有关的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租用土地的企业与个人之间、行政机关和受让土地的企业之间的土地争议案件,定期公布土地争议纠纷审理情况2019年,审理土地争议纠纷7件,结案平均用时119.3天。

2.出台制度,规范财产保全工作机制和随机分案机制。一是规范财产保全执行措施。印发《关于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工作的通知》,促进了执行权的公正、高效、规范、廉洁运行,完善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二是落实随机分案机制。下发《关于对部分类型案件实行专业审判的通知》和《关于对部分类型执行案件集中办理的通知》,规定对部分类型案件实行专业审判和集中执行,其他类型案件实行随机分案。

3.推进繁简分流,提高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适用率。卫东法院及时印发《速裁案件审限规则》和《分调裁审工作相关规定》,深入推进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力求简案快审、繁案精审。2018年、2019年和20201-11月,卫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数分别为3435件、3688件、3538件,适用率分别为69.6%67.8%75.7%,小额诉讼程序结案数分别为1478件、694件、930件,适用率分别为30.9%13.4%19.9%,繁简分流情况有较大提升。

4.制定严格规范休庭、延长审限的规则,强化庭前会议制度运用,促进商事案件高效审理。及时印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规定》《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休庭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明确庭前会议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开庭次数,缩短两次开庭间隔时间,促进案件集中高效审理。同时,还制定《评选奖励办案标兵的暂行意见》,从结案数量、案件质量、审判效率、办案规范四个方面对员额法官进行量化考核。通过定期情况通报、审判质效点评、院庭长日常督导等措施,不断缩短审理周期2018年、201920201-11月,卫东法院扣审延审率分别为23.3%3.7%6.1%,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5.推广信息化平台,提高网上立案率、电子送达适用率。印发《诉讼服务大厅立案规范》,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展板,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信和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和河南移动微法院,引导市场主体在线办理本地诉讼业务和跨区域、跨层级诉讼事项,在线缴纳诉讼费用,从“少跑腿”到“不跑腿”。2018年至20201-11月,网上立案3607件,审查合格率为72.2%,电子送达次数为6694次,网上缴费笔数为1132笔。

6.强化司法公开,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定期公布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结案率等信息。常态化公开裁判结果,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裁判规则。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全面实现生效判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2019年和20201-11月,裁判文书上网率为76.2%82.5%,全文公开率为56.7%62.8%。定期公开商事案件绩效报告,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2019年度土地纠纷案件结案率及平均审理天数、2019年度商事案件结案率及平均审理天数,指引案件高效办理,方便市场主体查看和监督。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区法院虽然在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意识和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

二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延伸司法职能、规范司法行为,尤其是要进一步提高商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不统一,存在准确区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罪与非罪难、把握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审查力度与保障经济主体诉讼权利关系难等问题,影响案件办理,需立法进一步完善或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在以后的工作中,区法院将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对司法服务保障过程中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司法举措,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建立完着服务企业工作机制,进一步主动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加大对企业调研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针对性。

二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犯罪行为,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是依法高效审理商事案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审理金融借款、买卖合同、公司票据等各类商事纠纷,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引导市场主体强化契约意识,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继续从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管理等方面入手,增强执行威慑,提升商事案件执行效果。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杜绝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五是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和“一键式”网上立案工作。健全商事案件非诉讼解决机制,加大送法进企业力度,加强涉企业典型案例宣传。进一步严把案件审限关,做好均衡结案调度,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切实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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