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案效率,及时迅速冻结一起民事案件被告资金,有效维护了该案原告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受到了原告当事人称赞。
2011年6月13日上午,卫东区法院受理一起民事案件,该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掌握到有一笔资金将于13日上午由保险公司转入被告账户,因此原告在立案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
卫东区法院立案庭及时审查后快速立案,并迅速将案件分到民一庭,民一庭主审法官李兵审核后立即制作保全裁定及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当手续办妥后已到上午下班时间。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案法官顾不上午饭和休息,一行二人迅速驱车奔赴执行地——驻马店市工商分行,对刚刚到账的该笔涉案资金及时予以冻结。凑巧的是,法官刚刚办完冻结手续还未离开银行,被告已经赶到该行准备将此笔款项转出,以规避法院执行,无奈是“法院神兵从天降,涉案资金已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