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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发誓不养老 法官调解促团圆

  发布时间:2011-09-15 15:05:18


卫东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家庭琐事赌气不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案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促成了双方的谅解,使破碎的家庭重新和睦团圆。

刘某、江某夫妇婚后共育有4个子女,刘某某系刘某、江某的长女,此外刘某、江某夫妇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因刘、江二人年老体弱多病,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没有任何经济收入,需要女儿刘某某及其他子女对其进行赡养。但女儿刘某某已经出嫁多年,双方之间也因家庭纠纷,彼此很少来往。刘某、江某夫妇多次向刘某某催要生活费,均被刘某某以其他兄妹也可以给付赡养费,不能单独向她要赡养费为由而加以拒绝。无奈,刘某、江某夫妇将刘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某履行赡养义务。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卫东区法院的法官针对父母和女儿之间的矛盾症结所在,一方面先稳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情绪,耐心对双方做思想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寻找双方的亲戚朋友从中调解矛盾,促使双方到法院当面交谈,充分交流彼此的想法和各自的关切。在法官的搭桥牵线和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消除了隔阂,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某自20115月份起每月给付刘某、江某赡费300元;刘某、江某夫妇今后的医疗费凭单据由刘某某负担四分之一。刘某某承诺以后会主动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再忙再累,也要经常回家看看老人。两位老人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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