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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一村一法官”及“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11-10-10 10:19:26


市中级法院“一村一法官”及“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动员会召开后,卫东区法院迅速行动,立即进行安排部署,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该两项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市中级法院召开动员会后,卫东区法院迅速行动,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全体干警会进行动员;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刘志国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具体负责活动的整体推进与工作协调等。 二是密切协作,配合联动。这两项活动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全体法官既是活动的组织者又是直接参与者,各部门要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建的工作局面。 三是正面宣传,树立形象。两项活动的目的均是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在开展过程中,干警要突出从法院工作的大局出发、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出发,对法院工作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工作,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是严明纪律,务求实效。要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不能给民群众增加负担;要作风扎实,办实事,坚决杜绝话难听、脸难看,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的现象;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工作期间不准喝酒。 五是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该两项工作市中级法院均纳入年底绩效考核。院活动办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行动积极、表现良好、群众满意的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认真、图形式、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部门,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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