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东高皇法庭在卫东区法院整体工作部署下,率先执行院党组关于开展案件繁简分流的决策部署,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力争简案出速度,繁案出精品。庭室内组建以赵烈贞法官为首的速裁团队,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快速、便捷、低成本、小额诉讼程序一次性解决纠纷的制度优势,避免人民群众“赢了官司,亏了时间”。
速裁法官在“简”字上狠下功夫,优化审理流程、组建速裁团队、加强质量把控、全面提升案件质效。统一集中电子送达,庭审时当庭确认案件事实,调撤案件当庭领取文书结案,简易案件当庭宣判,其他案件1-2日内通知领取文书。不让当事人多跑一趟路,不让当事人在程序中空转,切实、快速、高效、便民。
1、对立案庭分发过来的案件,由庭长通过查阅案件诉状及证据材料判断案件的繁简,对事实繁琐、证据较多的案件,将分给专人承办,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小额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办理;
2、对于简易案件,通过案件开庭的送达,对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案件,或者需要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的,将案件转由专人承办;
3、对标的额较大及发回重审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将转由专人承办;
4、简易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不得超过20天,最长不得超过30天,对于超过30天的案件,由庭长亲自监管,询问案件进展及承办情况,督促快速审结。
5、加大案件调解及当庭履行力度,对于当事人双方当庭履行且标的额不超过5万元的,原、被告达成和解原告撤诉的,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6、对于当庭调解案件,确保当事人当时拿到调解书,不让当事人多跑一次腿,减少诉讼成本,提高案件审结效率。
7、发挥法官助理等审判辅助人员的作用,协助审判法官做好案件开庭前的准备、组织好庭前会议,完成答辩、证据交换及案件事实的查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