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牛占伟: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洪旗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牛占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一、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3执恢604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履行(2018)豫04民终45号判决所列义务。二、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3执恢604号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收到此令后三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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