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卫东区法院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沛主持,院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组长宋学军宣读了《关于卫东区人民法院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对活动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进行解读。
李俊峰指出,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是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着眼打造适应现代化河南建设需要的党员干部队伍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他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是有力服务大局、确保司法公正、建设过硬队伍的重要保证,切实增强开展活动的紧迫性。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有力有序扎实推进。要将责任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激励导向贯穿始终,要用实实在在的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三要直面问题、认真整改,按照活动要求,找准问题,建好台账,确定整改时限,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取得实际效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