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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巍威罚金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7 16:10:11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告

苏巍威:

本院在执行苏巍威罚金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03执586号结案通知书,结案通知书载明:(2021)豫0403刑初208号刑事判决书,于2022年4月7日执行完毕。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upload/file/20220407/20220407160945_75905.pdf

 

 

责任编辑:荣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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