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巍威罚金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7 16:10:11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苏巍威:
本院在执行苏巍威罚金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03执586号结案通知书,结案通知书载明:(2021)豫0403刑初208号刑事判决书,于2022年4月7日执行完毕。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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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荣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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