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平顶山市绿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延杰、李爱红、夏志刚、刘跃伟、平顶山市绿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平顶山市绿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豫0403执恢659号执行裁定书(冻结、查封)等,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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