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公告送达

张滕飞申请执行张彦超、桂艳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7 17:39:31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张彦超、桂艳枝:

关于张滕飞申请执行张彦超、桂艳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张彦超、桂艳枝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0403执恢16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们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二、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0403执恢163号执行裁定书(冻结、解冻、终结执行用)等,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五日

/upload/file/20220907/20220907173904_41792.pdf

责任编辑:刘赞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