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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燕燕、张玉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4 10:34:28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张燕燕、张玉全:

关于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燕燕、张玉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张燕燕、张玉全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403执149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们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二、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0403执1495号执行裁定书(冻结、查封、拍卖、成交),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upload/file/20221214/20221214103409_54631.pdf

责任编辑:李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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