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在我们多方见证下现场进行勘验,我们相信法院的客观、公正。”3月14日,在河南某装饰有限公司的勘验现场,被申请方真切地说道。
2021年8月2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工装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工程地址、价款、付款方式等,在合同约定项目基本完成的情况下,由于被申请人又要求对案涉工程进行变更与增加,双方因工程价款的结算产生纠纷。
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就工程量及工程价款方面争议比较大,无法确定实际工程量及工程价款,故申请对案涉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及工程价款进行鉴定,法庭同意了原被告的申请,双方共同选择了鉴定机构,法院当即出具了鉴定委托书。由于装修公司没有具体的施工图纸,只有简单的示意图,双方争议比较大,为了达到鉴定案件的公平、公正、公开,促使案件高效、客观地有序推进。3 月14 日下午,立案庭负责人张小磊组织鉴定机构和双方当事人到达涉案工程现场,并邀请区法院纪检监察专员云洪波到场现场监督,多方在共同见证下组织勘察,对于双方认可的工程先行测量,双方争议的部分,测量之后单例出来并举证说明,确保现场勘验工作做到鉴定范围一步到位。
下一步,卫东区法院将继续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注重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